•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体律师、全部案件、全部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 darkblurbg
谢思高 合伙人

谢思高 合伙人

谢思高,201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在重庆某政法机关工作多年,现为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案情分析、挖掘证据,注重沟通交流,致力于维护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谢思高,201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在重庆某政法机关工作多年,现为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案情分析、挖掘证据,注重沟通交流,致力于维护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部分亲办案件:
(一)经济类犯罪案件
1.章某销售价值五百多万元假冒LV、PRADA、爱马仕等名牌箱包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缓刑。
2.朱某涉嫌诈骗国家专项基金140万元,认定自首、扣减部分金额、证据不足,免于起诉。
3.云南章某非法经营彩票近千万元,争取自首,判处缓刑。
4.盛某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超过5亿元。
5.重庆某建筑公司虚开发票案,取保候审
6.贵州某地特大传销案,涉案资金数亿元,取保候审。
7.陕西某地合同诈骗案,涉案资金超过8000万,大幅降低起诉金额,获从轻判处。
8.四川某地“代办大额信用卡”特大诈骗案,缓刑。
9.上海某公司电信诈骗案,电信诈骗,认定“情节显著轻微”,不予追究。
10.重庆特大走私冻品案,取保候审,不予追究。
11.重庆多个区县相亲诈骗案,缓刑。
12.重庆某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二审认定从犯,减轻处罚。
13.重庆某区平台类特大诈骗案,涉案金额600余万元,认定自首、从犯、立功、减少金额,减轻处罚。
14.重庆某企业员工职务侵占案,认定从犯,取保候审,缓刑。
15.北京某区销售假名酒案,减少金额,取保候审。
16.上海某公司诈骗案,降低金额,认定从犯,减轻处罚。
17.贵州某市拆迁诈骗案,二审认定自首,减轻处罚。
(二)涉黑涉恶类犯罪案件
1.重庆某区平台类组织卖淫、介绍卖淫案,指控涉恶,经辩护,减轻处罚,且不构成恶势力。
2.重庆某区网络开设赌场案,指控涉案金额三千余万元、涉恶,经辩护,大幅降低犯罪金额,且不构成恶势力。
3.重庆某区网络类组织卖淫案,指控涉恶,经辩护,变更罪名,且不构成恶势力。
4.重庆某区寻衅滋事案,指控涉恶,经辩护,不属于恶势力成员。
5.四川某市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等罪案。
6.湖北某市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等罪案。
7.境外某国向我国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
(三)毒品类犯罪案件
1.陆某运输毒品20公斤、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不构成运输毒品罪;对非法持有毒品罪认定自首,从轻判处九个月。
2.重庆某地运输毒品案,涉案超过18公斤,证据不足,取保候审。
3.重庆某区杨某贩卖毒品案,降低数量、认定从犯,减轻判处。
4.重庆某县于某贩卖毒品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减少涉案毒品数量,减轻处罚。
5.云、渝两省市公安机关联合侦办的30公斤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6.重庆某区贩卖毒品案,认定作用较小,从轻处罚。
(四)职务类犯罪案件
1.重庆某区副处级领导周某犯贪污、受贿罪,认定自首,从轻判处。
2.重庆某区民营企业总经理行贿案,证据不足,不起诉。
3.河南某县民营企业负责人行贿案,认定自首,缓刑。
4.重庆某区国有企业部分负责人挪用公款案,涉案金额上千万元,取保候审。
5.重庆某事业单位部分负责人受贿案,涉案金额上百万元,从轻处罚。
6.贵州某市拆迁类贪污案,认定自首、从犯,减轻处罚。
(四)综合类犯罪案件
1.魏某危险驾驶罪,有多项从重处罚情节,认定自首,从轻判处缓刑。
2.张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涉案人次超过500人,认定从犯,判处缓刑。
3.重庆某娱乐会所组织卖淫案,变更罪名,从轻判处。
4.四川省三台村民送不作为锦旗被刑拘案,公安机关放人撤案。
5.贵州某市非法买卖枪支案,认定从犯,减轻处罚。
6.重庆某区入室抢劫案,认定为入室盗窃,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7.重庆“6•8”闹市杀人案。
8.重庆某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取保候审。
(五)刑事专项服务类案件
1.重庆某银行工作人员行使风险防控专项服务。
2.重庆某民营企业刑事顾问专项服务。
3.重庆某互联网企业刑事咨询专项服务。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