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留置,办案人员有权承诺量刑吗?家属必须知道的真相
家属留言:
我家人被留置,办案人员找我们家属谈话时说,只要我们全额退赃,他们会“去跟法院说”,争取轻判,甚至连刑期都说得很具体了。我很犹豫,这种话到底能不能信?

图片为AI制作,仅作示意参考
张智勇律师解读:
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关键。我们在很多案件中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形:个别办案人员以“可以帮你去法院说话”“刑期已经谈好”为由,劝说当事人配合退赃、认罪。听上去似乎很有诚意,但实务上,必须看清楚几个法律事实。
01、法院有终局裁量权。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监察机关是调查机关,司法裁判权属于法院。也就是说,任何刑期、定性、量刑的决定权,最终都在法院。监察机关无权作出具法律效力的量刑承诺。
02、承诺不等于兑现。
一个真实案例:某厅级干部涉嫌受贿,办案人员多次对其及家属表示:“你配合认罪、退赃,我们已经跟法院沟通过了,定个十一年。”这个被调查人信了,关键这个办案人员只是一个组长,就算是监察机关的领导,说的话能不能兑现也不一定。被调查人很倔强,一定要认罪认罚,坚持要求律师放弃任何的程序性的辩护,结果最后法院判了十三年。
法院的话很清楚:
承诺不是我们作出的,我们依据的是卷宗证据和庭审认定,办案机关的意见可以参考,但不能替代法院的独立裁量。
03、独立判断最重要。
无论是被调查人本人还是家属,都应保持足够的冷静和理性。退赃、认罪、认罚不是不能做,但需要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办案节点之后,作出对家人最有利的决定,而不是轻信一句“我给你去说说”。
张律师建议:
如果你正面临类似处境,不妨先问自己三个问题:
1、承诺的内容有没有法律依据?
2、承诺的人有没有决定权?
3、承诺后是否有正式文书或书面保障?
如果答案都是否定的,那就不能不慎重。职务犯罪的案件动辄影响人生几十年,每一个关键判断,都应建立在对法律程序、证据规则和司法流程的充分理解之上,有必要时可寻求有经验的“留置陪跑”律师的帮助。

作者简介: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29年来代理了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案、云南原省委常委政协副主席黄毅案、贵州省原副省长李再勇案、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案4件省部级职务案,厅级数十件,以及国企、私企人员等各类受贿行贿案上百件,办理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案等案,让多人无罪释放。张智勇律师只做刑事案件,擅长职务辩护,行贿,经济犯罪、程序辩护等各类刑案,不畏强权,敢于发声,始终秉持正义至上的执业原则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带领团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万件,数百件取保不起诉判决无罪案例,为众多当事人实现了无罪释放,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信赖与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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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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