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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犯罪组织的认定?开设赌场罪不起诉几率大吗?无罪案例解析

导读:恶势力犯罪组织的特征表现?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2023年9月22日智豪律师团队讨论一起律所承办的孙某涉嫌聚众斗殴罪和开设赌场罪(涉恶)案的辩护。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律师们,在全所律师大会上对办案律师承办的孙某涉嫌聚众斗殴罪和开设赌场罪(涉恶)的辩护要点进行了全面而激烈的讨论。详细探讨了恶势力的认定和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为孙某的辩护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主任综合总结律师们的讨论意见:
首先,律师们就恶势力犯罪组织的认定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律师们深入探讨了恶势力犯罪组织的特征,并认为孙某并不符合恶势力犯罪组织的认定条件。因为恶势力犯罪组织的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孙某在所认定的第二笔开设赌场前,就已经被拘留,第二笔应该不算孙某涉案,故就算孙某构成聚众斗殴罪和一笔开设赌场罪,也只能算孙某实施了2次犯罪活动。
其次,律师们还就孙某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进行了深入讨论。律师们认为,虽然孙某在赌场工作,但是他的行为并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孙某在赌场中扮演的角色主要是打扫卫生、端茶倒水等辅助性工作,只有一次帮忙换取筹码。因此,律师们认为孙某并没有实施开设赌场的核心行为,且孙某每月收入就固定的低额工资,没有高额固定工资,也没有固定提成,在赌场中作用较小,构成开设赌场罪打击面偏大,不应该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最后,张智勇律师分享一个涉嫌聚众斗殴罪无罪和一个涉嫌开设赌场罪无罪的案例:
案件类型:作为酒吧保安,殴打他人涉聚众斗殴罪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A是一家酒吧的保安,姚某等6人受杨某邀约到该酒吧玩耍,姚某搭讪3名酒吧女服务员,并欲将3人带走,3人未搭睬姚某,欲乘坐酒吧老板李某B的车离开,姚某4人就踢李某B的车,还连续敲击车窗玻璃,李某B下车阻止,被杨某打了一巴掌,李某B还手,后杨某3人对李某拳打脚踢,保安李某A3人闻讯从保安室拿长棍走出酒吧,看见老板李某B被打,便持棍击打杨某3人,导致其中2人轻微伤,要某不愿罢休,遂杨某4人再次进入酒吧,辱骂并欲殴打李某B,保安林某见状从保安室拿出一把弓弩,被对方的人抢走并以此威胁林某,姚某也掏出手枪威胁林某和李某B,对方的人在持棍击打林某后,在杨某劝阻下离开现场。李某A的行为系完成维持酒吧秩序职责和制止不法侵害,具有防卫性质,主观上并没有斗殴的故意,不同与社会上不法团伙出于报复、争霸等流氓动机和目的、纠集多人或者事先准备打架斗殴的聚众斗殴行为,故李某A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
法院判决结果:无罪
 
案件类型:在赌场工作涉开设赌场罪
经法院审理查明:于某在赌场就工作了20多天,平时就负责帮忙做饭,买过一次菜,还未收到过工资,同案李某称就见过李某几次,不清楚于某工作内容是什么,同案张某3人称于某在赌场工作20多天,只是帮忙做饭,赌场关门后看屋子,同案5人对于某工作内容供述一致,故于某行为不构成犯罪。
法院判决结果:无罪

编者按:智豪特色集体讨论制度
智豪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本所承接的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
讨论时间:每周五下午。
讨论团队:全所专业律师以及专业人才,汇集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法学硕士等专业力量,讨论律所承接的所有刑事案件,制定团队辩护方案。
讨论步骤:分析事实证据——探讨法律适用——研究实战技巧——论证辩护观点——制定辩护方案。
讨论宗旨:团队发挥集体智慧,全力以赴!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刑事辩护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办理了上万件各类的刑事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创立以来,风雨无阻、不折不扣执行13年9个月,截止到目前为止已执行688期,力求让当事人享受集体智慧及团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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