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周某某、秦某犯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等一案二审刑事判决书2

宣判后,各被告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提出上诉。本院于2012年6月5日作出(2012)湘高法刑三终字第31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驳回上诉,全案维持原判,对周某某、秦某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陈某、刘某、蒋某某、兰某某、秦某的刑事判决和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后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强迫卖淫、强奸、组织卖淫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不当,且复核期间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某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于2014年6月3日作出(2012)刑一复37383585号刑事裁定:一、不核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湘高法刑三终字第31号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周某某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对被告人秦某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以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二、撤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湘高法刑三终字第31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中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周某某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对被告人秦某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以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的部分。三、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院依法对本案进行重新审理,并于2014年7月25日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秦某是否构成立功的问题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颜*晖、车*依法出庭履行职务。被害人张某甲的诉讼代理人斯**、吴**,上诉人秦某及其辩护人徐**、王**到庭参加诉讼,证人何某某、彭某某、唐某甲、杨某甲、郭某某、周某某出庭作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