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家豪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案情简介:智天金融一级代理,涉案10亿,面临6~8年重刑。经过张家豪律师辩护,金额降至3900万,认定从犯,最终判1年6个月。
01临危受命:在绝望边缘,伸出一双救赎的手
“张律师,您在办公室吗,我想过来咨询您。”电话那端,黄倩的声音透着明显的无力,“我爸妈都因为参与了‘智天金融’,涉嫌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逮捕了,已经被关押10个月了....”
初见黄倩,她眉心紧锁,忧心忡忡地说:“张律师,公安说我爸妈在群里鼓吹智天金融是国家民生项目,利国利民,鼓动大家投钱买股权,涉嫌传销犯罪。目前有一份《专项审计报告》认定他们发展了15个层级、28000多人,涉案资金高达10个亿....”
“10个亿?”,办惯大案的我也不禁皱眉反问到:“确定是10个亿?”
黄倩点点头,又提起他们此前请过的两位律师——一位建议“乖乖认罪”,另一位提出可以往“帮信罪”的方向辩护。她无奈地说道:“我查了下相关资料,帮信罪完全跟我父亲这个案情不挨边,连我这个外行都觉得离谱,我想检察官更不会采纳了,所以我今天专程来找到您,希望您为我父亲辩护!”
临危受命是我面临的常态,我慎重评估后决定接下本案。我也深知,接下的不只是一个案件,而是一个家庭的重托。
0245本卷宗与45天倒计时
接手案件后,迎面而来的便是一堵纸筑的“高墙”——45本卷宗、上万页材料。
要知道,每册卷宗都塞满了嫌疑人口供、证人证言和成千上万条细碎的交易流水、账目明细;若像某些外行律师那样慢吞吞地阅卷,单是看完卷宗都要耗费数月时间。然而,本案已经经过了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延期,留给我的时间只剩45天,形势异常紧迫。
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吃透案情,我迅速组建了一个“四人办案小组”。我和三位律师、助理各司其职、并肩作战:有人连夜拆分卷宗目录,制作“阅卷笔录”;有人负责提炼案件焦点,寻找突破口。
短短一周时间,我和三位“战友”硬是将累计上万页的卷宗材料细细研读了一遍。这种超乎常规的阅读强度和速度,既展现出我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素养,也源自我们对当事人沉甸甸的责任感。
03会见中的反差:真相裂出一道缝
我再次来到
看守所会见黄贺南。他已不似第一次见面那般憔悴,或许他知道“有人愿意相信他”,神色多了几分确信。
他把他在“智天金融”里的参与经过从头到尾说道了一遍——而我很快捕捉到一个巨大反差:他的自述与公安机关的定性截然相反。
黄贺南一再强调,自己既不是智天金融的组织者、领导者,甚至连“代理”都算不上;他所做的,仅仅是出于夫妻情分,每天帮妻子整理资金统计表,并用自己的银行卡代收、取现几笔款项。可在公安移送的起诉意见书里,他却被认定为传销组织的“一级代理”,还被扣上“不如实供述、拒不认罪”的帽子。
黄贺南稍显愤怒地说:“张律师,我真的只是做表、收款、取现!他们非说我跟老婆一起搞代理,又说我不老实。可我没做的事,怎么编也编不出来呐!”
我坚定地告诉他:“老黄,我相信你。其他证人证言都证明你没有发展、拉拢任何下线,也从未与上家联系。《分红汇总表》‘推荐人’一栏里更找不到你的名字——这些客观证据都印证了你的说法。我相信你,‘一级代理’的定性明显与事实不符。”
会见结束返回律所,我立即召集团队,立刻起草《黄贺南案法律意见书》:
1、黄贺南制作表格的行为就是把相关数据进行抄写、记录、腾挪,系基础性、重复性、事务性的工作,系“中立的帮助行为”,虽然在客观上对本案的传销活动起到了帮助作用,但本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不具备刑事可罚性;
2、从“犯意发起”“行为特征”“传销资金的掌控性”等多方面来看,黄贺南既不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也不是对传销活动的实施起主要作用的人员,属于从犯,应当依法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完成《法律意见书》后,我立即与检察官取得联系。一开始,检察官仍受公安认定的影响,对黄贺南持负面的看法,认为他认罪态度恶劣,但随着我们提出的专业意见、判例一项项摆到桌面,检察官的态度开始松动,频频点头认可:“一级代理”标签,的确缺乏事实基础。”
0410亿专项审计,一夜之间轰然倒塌
在全力论证黄贺南“从犯”地位的同时,我始终紧盯另一个关键:10亿传销资金的认定。细读这份《专项审计报告》,很快就发现其中的“硬伤”——“重复计算”!
我提出:《专项审计报告》简单地将所有相关流水金额累加,但没有考虑同一笔资金在不同账户间流转造成的“重复计算”。
我向检察官直白举例:“比如A转1000元给B,B再转给C,再转给D……实质性的传销资金是1000元。但如果按流水简单相加,就被算成4000元。”
检察官听得一愣:“是不是哦张律师,这里面竟然有这么大的水分?我回去再核实一遍。”
经复核,检方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将涉案金额从10亿元‘腰斩’到3900万元——足足刨掉九成以上泡沫。
金额骤降,案件便从“特别严重区”落回“可控区”,为后续轻判奠定了决定性基础。黄家人听到消息时几乎不敢相信:原以为雷打不动的十个亿,居然真能“大厦倾倒”。
五、旧案阴影再现:十年前“案底”被揭开
正当案件露出曙光,一段尘封往事却突然浮出水面,带来了新的危机。
“张律师,你看了材料你应该知道,黄贺南在十多年前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拘。虽然未被起诉或判刑,但这说明他有传销前科、主观恶性深、我们必须从严量刑。”检察官突然提到。
刚燃起的希望仿佛又被阴云遮住。
我当即反驳到:“检察官,我不这么认为,这绝对不属于前科!
首先,10年前的案件并未起诉,更没有形成任何有罪判决。《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所强调的:“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那起旧案并不能算作他的犯罪前科。
其次,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如果侦查机关在解除强制措施12个月后仍未移送起诉的,应当撤案。黄贺南的案件距今已十多年,早已超过法定期限,理应视作撤案或终止侦查。
最后,那6个月无果羁押已构成国家赔偿法意义上的“无罪羁押”,他甚至有权依据《国家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把一份早已失效、未判有罪的逮捕记录当作前科依据,无疑违背无罪推定,陷入‘未审先定’的错误。”我语气平静却坚定。
检察官沉默片刻,沉稳地说到:“我再慎重核实。”
数日后,他正式答复:旧案不再作为前科认定。至此,这颗“定时炸弹”被安全拆除,我悬着的心也终于落地。
六、6-8年减至一年半,终见曙光
检察机关最终认定黄贺南系从犯,且涉案金额由10亿元骤降至3900万元,叠加他认罪态度良好、无前科等因素,检方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将原本可能判处6~8年的结果被直接降至2年。

这一结果令家属欣喜不已——曾经绝望的重刑阴云终于散去,大幅下降的量刑建议意味着黄贺南有望很快重获自由。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后,我们仍不松懈,在原基础上向审判长提出再减刑6个月的请求:
1、类案对比:向合议庭提交多份各地法院审理的“智天金融”刑事判决书,强调同案同判原则,避免量刑失衡;
(1)
陈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审理结果:被告人陈某明知他人参与组织、领导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公司传销活动犯罪,仍然为其提供银行账户转移资金6000余万元,并协助实施提取和转移现金等帮助行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孙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
审理结果:被告人孙某明知邓智天实施组织、领导传销组织活动犯罪,仍然协助其工作并提供银行账户为其转移、提取现金共计1700余万元...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主动缴纳罚金:黄贺南及家属表示愿意一次性缴清罚金,进一步体现悔罪诚意。
合议庭综合考量后采纳意见,最终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
由于黄贺南在看守所已羁押一年有余,实际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即可释放与家人团聚。案件尘埃落定后,黄家人专程来到律所致谢,双手捧着一面鲜红锦旗,字字金线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我一直坚信:卷宗翻过多少页都不算苦,因为背后总有人把全部希望押在那一页页纸上;深夜的灯哪怕只剩一点余烬,也值得一直亮着,因为黑暗从未暂停,绝望随时可能返场;每一次辩护都是逆流而上的举灯之行,只要那束微光还在,就有人能循光脱困、找到回家的路。

毕竟,法律的锋芒与人的善意相加,总能让一个将要破碎的家庭,再次听见平稳而有力的心跳声。
文/张家豪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辩护省部级受贿案、曾在全国具有巨大影响力的故意杀人案、CCTV《今日说法》报道的特大
集资诈骗案,以细腻严谨的风格著称,善于从证据、程序中找到突破点。
张家豪律师全平台粉丝数上百万,拥有众多百万播放量的短视频,还带领团队集体作战,团队律师共办理上百件的刑事案件,大量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例。另外,智豪律所是全国范围内知名的专注刑事案件的律所,处理过上万件刑事案件,经验丰富、成功案例众多。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