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某与他人预谋盗挖矿业公司朱家包包铁矿太阳湾排土场表外矿石,后与他人,利用周某某的职务上便利,盗挖的矿石售卖267.72万吨,获赃款3178,7817元。一审因
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被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2018年1月6日,智豪团队在接受严某儿子的委托,并在
看守所可以正常会见后,于2018年1月10日上午立即赶往看守所会见严某。在智豪团队与看守所工作人员几番努力说服下,看守所终于同意律师会见。在会见中,智豪团队首先对严某的心理进行疏导、劝慰。在严某精神状态稳定后,智豪团队对案件的经过进行详细地了解,并依法向严某提供法律帮助。
目前,智豪团队将尽快向相关承办单位提交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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