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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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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米某职务侵占30余万元 智豪律师辩护获缓刑

 案情简介:米某职务侵占30余万元被刑拘
米某,青年男子,案发前在某工厂工作。2018年某月中旬,米某与同事共三人从工厂偷走一批产品,随即被害单位报案,三人被抓获、刑事拘留。家属经过了解,该批产品数量较多,涉案金额较大。后经鉴定,涉案金额高达30余万元。据悉,被盗单位系当地招商引资而来的知名企业,在当地影响力较大;且一直以来非常注重安全保卫工作。家属担心受此影响,米某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

接受委托:家属不远千里委托智豪律师
家属得知米某被刑拘后,立即从上海、陕西等地赶回重庆,经亲友介绍,来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家属向智豪律师介绍了所了解的基本案情和顾虑,智豪律师从法律规定、律师辩护等方面为家属进行了分析后,家属经慎重考虑,决定委托智豪律师担任辩护人。

团队讨论:集体研究确定辩护策略
辩护人经会见米某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初步确定了为米某从轻辩护的策略。经过集体研究讨论,智豪律师认为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米某将获得最大程度的从轻处罚。

律师辩护:智豪律师积极辩护,先取保,后认罪认罚从宽
智豪律师接受委托,第一时间来到看守所会见米某。会见过程中,智豪律师了解到,本案系利用同案犯的职务便利完成了偷盗行为,应认定为较轻的罪名——职务侵占罪。智豪律师综合全案事实,认为米某应属于地位较低、作用较小的从犯,且具备自首等情节。随后智豪律师依法向办案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办案单位采纳智豪律师的辩护观点,未决定逮捕,并对米某取保候审。
米某取保候审后,一直遵守法律规定,按时向办案单位报道。智豪律师受米某委托,多次向被害单位致歉,希望能够取得谅解,证明米某且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智豪律师认为,米某的行为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米某也同意向检察机关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案件结果:智豪律师辩护获缓刑
本案进入一审程序后,智豪律师向法庭提出,米某系从犯、初犯,已将全部赃物返还被害单位,建议法庭采纳具结书,对米某使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智豪律师的意见,判处米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

关联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作为其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的重要考虑因素,对于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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