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罗某某涉嫌盗窃罪被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罗某某,女,汉族,中专文化,务工。户籍地重庆市荣昌县**镇**组**号,现住址湖南省株洲天元区**栋**号,无前科。因涉嫌盗窃罪,于2017年6月8日被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刑事拘留,经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批准,2017年6月22日被执行逮捕,现在押。
 
本案由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罗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17年8月2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11月29日凌晨2时许,租住在株洲市天元区****栋**号的被告人罗某某趁肖某某与其男友在楼下吵架之际,窜至肖某某所住的**栋**号的另一房间内,盗走苹果牌手机及VIVO牌手机各一台,男式克莱蒂黄金手链、女式克莱蒂黄金项链(带黄金吊坠)各一条,女式克莱蒂铂金钻石戒指、女式克莱蒂黄金戒指、女式克莱蒂黄金手镯各一个。经株洲市天元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肖某某的该被盗手机和首饰价格共计32240元。
 
另依法查明,被告人罗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书证;2、证人王某某的证言;3、被害人肖某某的陈述;4、被告人罗某某的供述与辩解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 何永   
2017年9月1日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