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团伙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智豪强辩成功缓刑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7-02-15
案情简介:通过虚假现货交易平台诈骗上千万
被告人张某,女,汉族,2014年4月28日被抓获到案,29日被刑事拘留。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被告人邓某、吴某、张某等十余人通过搭建虚假现货电子交易平台的方式,骗取客户亏损资金及手续费。其中邓某等人担任操盘手,控制平台行情并与客户资金对冲,造成客户亏损;下级代理商负责招揽客户,引导客户进行相反操作;同时利用虚假账户进入平台,套取客户亏损资金。三月间共诈骗330人共计上千万元。
 
接受委托:临时接案,团队讨论
被告人张某在侦查阶段与审查起诉阶段均未委托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直到一审前其家属才慕名来到智豪。经智豪资深律师的详细解答,其家属决定委托智豪律师担任辩护人。根据智豪团队办案标准化操作流程,智豪律师立即前往看守所多次会见张某,了解全案犯罪事实及张某的地位、作用与情节。根据智豪“每案必议”的办案原则,张智勇主任主持全所律师对本案相关情况进行集体研讨,形成完整的辩护策略。
 
主要辩护观点:建议对张某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1.张某应被认定为从犯。本案虽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但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相比于本案其他从犯,其作用更小,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2.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关于坦白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3.张某系初犯,无犯罪前科,愿意积极退赃和退赔受害人损失。
4.张某所居住的社区愿意对其帮扶管教。
 
辩护结果:2015年12月,法庭完全采纳智豪律师的辩护观点,对张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张某及家属对此结果非常满意,对智豪团队的付出表示非常感谢。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