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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某诈骗罪一案 因证据不足被决定取保候审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3-08-26
案情回放 慕某,1965年生,2010年6月,慕某与刘某等六人租车前往某县玩耍,涉嫌通过算命、消灾等方式诈骗他人钱财案发。于2010年6月26日被某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智豪刑辩团队接受委托,其家属要求律师为其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及提供法律帮助。受托律师接受委托后,即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会见嫌疑人手续,并于当即会见到犯罪嫌疑人。通过了解,发现慕某身体不好,且案情上证据不充分,不能形成证据锁链,故律师及时依法向公安机关承办单位及法制部门申请取保候审。近日,慕某已被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并依法释放。
                                 智豪刑辩团队(2010智豪刑字第78号)
                                                                                            本案于2010年7月结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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