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7年3月某日,被告人王某在某麻将馆内与李某、孙某发生纠纷、抓扯。王某使用菜刀连续砍伤李某与孙某,经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一级,孙某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智豪律师为受害人李某、孙某的刑事代理人。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主要就该案的定性问题提交律师团队讨论,定性争议主要在于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承办律师介绍到本案证据中只有被告人王某的供述系李某、孙某先攻击王某,且与其他证人证言相互矛盾。律师团队一致认为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承办律师可结合其他客观证据及证人证言就王某供述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此外王某的认罪态度及事件起因等因素对于王某的量刑均有重要影响,承办律师可就该方面向法庭提交代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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