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被告人陈某,男,1983年5月31日出生。
 
曾因赌博,于2011年1月29日被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行政拘留十日;现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2年3月3日被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5日被逮捕。
 
现羁押在永嘉县看守所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以永检刑诉(2012)45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2年5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同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从2012年1月13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左右开始在永嘉县大若岩镇白泉村的一废弃老屋中堂开设赌场,以扑克“牛牛”或“牌九”的形式招引周边群众前来赌博,并从庄家赢利中抽取头薪牟利。
 
至同年2月1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止,被告人陈某共抽取头薪人民币1万余元。
 
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李某某、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陈某丁、陈某戊、林某某、陈某卯、汪某某、陈某戌、金某某、邵某某的证言,辨认笔录、扣押物品清单、收缴决定书、收缴清单、赌场现场照片、抓获经过、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入所健康及伤情检查登记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检查笔录和和被告人的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六十四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2年3月3日起至2012年11月2日止。
 

 
二、追缴被告人陈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