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大家近来可好?你的相片是否曝光在各种媒体,你的手机铃声是否更换,你身边的人是否举报了你……我想问的问题太多了,因为我实在是“关心”你们的近况。
我听说,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问题以来,已经一年有余。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加大对执行部门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执行难问题的解决也初见成效。
一是执行信息化建设突飞猛进,实现了执行模式质的飞跃。“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进一步加强, 基本实现了被执行人财产的一键式查询,及时、高效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二是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有力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加强与其他部委联系,基本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做到“一旦失信、处处受限”的打击力度,全社会形成“失信可耻、守信关荣”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强化规范化管理,将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最高法出台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使得干警的执行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全国法院还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确保了司法的廉洁。四是适时开展专项行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定期开展涉民生类、金融类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形成常态化机制;开展涉党政机关、党员同志等执行积案专项清理行动。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五是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法院也积极探索完善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执行文书送达、发放律师调查令、悬赏执行、推行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等制度措施,积极扩大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机制。
一系列举措给你们这些个老赖打了个措手不及,你们中的一些人已经意识到错误,积极到法院主动履行,及时改正,这些还算“好同志”。但是你们中还有一些顽固分子,冥顽不灵,采取各种方式躲避执行、阻碍执行。如59岁老赖为逃避执行整容成少女,依然被识破;还有成立新公司逃避执行,仍躲不过执行干警的火眼金睛。你们中的还有一些人假装破产、改制、移资等,无所不用其极。殊不知,你们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告诉你们,我国《刑法》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明确规定你们这些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真心希望你们悬崖勒马,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为加大执行力度,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确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自诉。【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想而知,你已经给自己埋下了一颗雷,只是你自己还不知道。
随着执行力度的进一步加强,各级法院“拒执罪”的数量也不断攀升,你可能就是下一个。摆在你面前的就只有两条路,要么抓紧时间履行,要么等着接受法律的审判。到时候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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