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私下买卖彩票=非法经营罪】各地法院告诉你怎么判,智豪律师编辑整理

【私下买卖彩票=非法经营罪】各地法院告诉你怎么判
导语:未经国家批准,私下买卖彩票,数额较大的,是开设赌场罪还是非法经营罪?尽管仍存在争议,但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为非法经营罪。但非法经营罪又分为“情节严重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两个量刑幅度。由于买卖彩票具有集资特性,犯罪数额非常容易达到数十万、上百万乃至上千万,实践中应该如何理解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区别?各地法院是如何掌握量刑标准的呢?
案例一:云南,销售额15万,判处8个月。
2010年,勐海县文化市场稽查队原副队长刘伟在“私彩”的巨大利益诱惑下,组织他人在勐海县勐阿镇一带销售“1D”私彩,销售金额达到15万元。2011年,刘伟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案例二:北京,营业额45万,自首,判处2年。
    2015年,公诉机关认为胡某在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非法销售福利彩票,涉嫌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较大,建议量刑在5年以上。但因其按照规定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又如实供述,可以考虑从轻处罚。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2年,罚款5万元。
案例三:河南,销售额120万,自动投案,退赃,宣告缓刑。
2015年12月10日,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郭臻未经国家批准私自发行、销售彩票,销售金额达120万余元,获利10余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鉴于郭臻主动投案,庭审中悔罪,并退缴了违法所得,并根据郭臻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四:江苏,销售额100多万,判处8年。
2012年5月,江苏省沭阳县法院认定被告人魏群未经国家批准,通过他人在互联网上架设的“华夏娱乐城”私人彩票网站平台,借用“重庆时时彩”等彩票的开奖数据接受彩民投注,非法销售彩票达人民币100万余元,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属情节特别严重,鉴于魏群归案后能认罪、悔罪,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案例五:湖南,销售额17万,判处9个月。
2015年10月,临澧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未经国家批准擅自销售“六合彩”彩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例六:辽宁,销售额14万,缓刑。
2011年7月,辽宁省新宾县法院认定,主犯张建非法经营3D福利彩票14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另一被告人赵军强销售额13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案例七:内蒙古,上百万,缓刑。
2014年9月,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法院认定,赵洪彬伙同李强(已判刑)非法从事“3D”地下黑彩活动,下注资金近达百万元,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赵洪彬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
案例八:甘肃,获利金额4万元,拘役4个月。
2016年3月,兰州西固区法院认定,蔡某、程某在没有取得经营彩票许可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私自从外地购买彩票销售设备,在西固区西固巷、西固北街两地销售彩票,共获利41080元,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二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判决判处二人拘役四个月,罚金5万元。
案例九:海南,销售额上百万,从犯,缓刑。
2013年7月,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违反国家彩票管理规定,未经国家批准擅自销售彩票,林某与曹某之间买卖彩票盈亏结算均通过银行进行转账付款,交易金额为774781元。林某还向社会其他人员销售彩票金额为33177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在该案中,林某帮助上线庄家销售彩票,从中收取少量佣金,在销售私彩的整个犯罪链条中仅起到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案例十:天津,获利5万元,判处6个月15天。
2009年11月,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认定,林某等人未经许可,非法销售彩票,共获利5万元,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零15天,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案例总结:
1.司法实践中,私下买卖彩票数额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时,只要具备从犯、自首、坦白、退赃等从轻减轻情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适用缓刑可能性较大;
2.但案例三与案例四同属于主犯、无自首情节,销售金额同样达到上百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但案例三判处缓刑,属于减轻处罚,案例四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未减轻处罚。唯一的不同点是:退赃,即退还获利,而非退还销售额,可以减轻处罚。
3.案例九告诉我们,帮助他人销售彩票,从中收取少量佣金的,可以认定为从犯;
4.互联网销售彩票的情况越来越多,对其打击力度正逐步加大,但面临取证困难等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
1.两高《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4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个人从事非法活动,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3.刑法第225条规定,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