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约定”事后提成,被控受贿1500万冤不冤?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一笔高达1500万元的受贿指控。乍看之下,数额惊人,但细究案情,却让人不禁产生一个巨大的疑问:这位县领导连一毛钱都没有见到,这1500万元究竟是如何算到他的头上的?
事情的起因,源于该县一个总造价超过6亿元的大型工程项目。作为县里的一把手,这位领导自然肩负着推动地方发展的重任。当时,县里财政吃紧,项目推进困难,急需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在多次招商引资未果、几乎没有商人愿意主动承接的情况下,通过熟人牵线搭桥,一位公司老总勉强答应接手这个庞大的工程。随后,双方口头约定,按照整个工程造价的2.5%作为给这位领导的好处费,算下来是1500万元。于是,这笔巨额指控便由此而来——不是股权,不是现金交付,而仅仅是一个基于工程造价比例的口头约定。
然而,这样的认定方式是否合理?张智勇律师认为,本案根本不构成受贿罪。
首先,从行为的实质来看,这位县领导并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当时县里项目打包推出,需要融资、需要推动,但政府没有钱,企业也不愿垫资。在招商引资无人问津的背景下,这位老总是经过多方引荐才勉强同意参与的。换句话说,项目能否够启动,靠的是企业家的勇气和资金的投入,而非领导以权谋私、违规操作。整个项目发包、决策过程,均是依法依规进行,不存在任何不正当的利益输送。
其次,一个关键的事实是:这些项目最终全部流产,根本没有建成。没有建成,就没有结算,更没有工程结算价。那么,按照2.5%的比例推算出的1500万元受贿金额,凭什么强行加在当事人头上?双方约定的基础是“工程结算价的2.5%”——结算价为0,2.5%自然也是0。 没有实际发生的工程款,就没有所谓的“好处费”。这种凭空认定的方式,既不公平,也不公正。
再者,双方虽然在初期有过口头约定,但随着项目推进受阻,计划也随之改变。后来,双方曾商议转而投资一个酒店项目,按折算比例大约10%多一点,算下来仍是1000多万元。但问题是,这个酒店项目同样没有干成——没有立项,没有破土动工,没有任何实质性投入,甚至连正式的规划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1500万元受贿金额,完全就是一个空中楼阁,缺乏任何现实基础。
从刑法角度分析,这类案件的辩护通常有三种路径:有罪既遂、犯罪未遂、以及不构成犯罪。而张智勇律师团队坚持认为,本案应当是不构成犯罪。为什么?因为犯罪未遂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而在本案中,无论是原来的工程项目,还是后来提议的酒店项目,双方都远远没有达到“着手实施”的程度。项目没有启动,工程没有发包,资金没有拨付,所谓的贿赂约定根本没有进入任何实质性的操作阶段。连“未遂”都够不上,更遑论既遂。
如果说两个人坐在一起聊了一个想法,开了一个空头支票,既没有实际行动,也没有任何客观上的着手,那么这种口头上的约定,充其量只能算作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甚至是“开个玩笑”。大家都没有当真,法律更不应该当真。
综上所述,这1500万元的受贿指控,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撑。它既不是既遂,也不是未遂,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海市蜃楼”。在没有实际利益输送、没有着手实施、没有项目落地的情况下,仅仅基于一个流产项目的工程造价比例去推算受贿金额,强行认定受贿罪,不仅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也偏离了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的基本法治精神。我们坚信,这样的指控不应成立,当事人理应获得公正的评判。

作者简介: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创始人及首席合伙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29年,领衔创办了西南地区首家专注刑事辩护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并率先在全国范围内组建了“50+人职务犯罪辩护团队”。作为刑辩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实务专家,他身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分管刑事辩护)、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等多项重要职务,并屡获殊荣,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市十佳律师”、“重庆市优秀律师”及“重庆最佳刑事辩护律师”称号,张智勇律师继获评重庆市“2013年度十大刑事辩护经典案例”后,又于2015年再次获评重庆市“2014年度十大刑事辩护经典案例”。张智勇律师坚持“实务与理论并重”,担任西南政法大学量刑中心研究员及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硕士生导师,结合二十余年办案经验著有《职务犯罪组合拳辩护的实践与运用》与《75项留置核心法律问题全解读》,系统梳理了职务犯罪辩护策略与监察留置法律痛点。他专注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诈骗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辩护,亲自处理各类职务、经济类刑案500余件(大部分系受贿、贪污、行贿等职务犯罪),获得十余件无罪结果,累计带领、指导团队办理各类刑案辩护5000件以上。多年来,张智勇律师持续深耕全网平台,聚焦“案件实务”与“风险解读”,全网粉丝突破603万。他凭借精湛的专业功底与敢于直言的风格,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支持,是目前国内备受当事人和家属信赖的实战派刑辩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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