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老总借条风波引热议:是民间借贷,还是隐性受贿?

图片为AI制作,仅作示意参考
“张律师,我和那个老板是多年的朋友。当时他公司资金链断了,求我帮忙,我就借给他500万,收了2分利息。这在市场上很正常啊,怎么就成受贿了?”
在看守所冰冷的铁窗内,一位刚刚落马的城投公司董事长满脸委屈地说诉说着。这并非个案。随着地方债务化解和城投转型的推进,城投系统已成反腐的“深水区”。由于城投公司天然的融资属性,高管们身边围绕着大量的资金掮客和工程老板。
在这些推杯换盏的交往中,“借贷”往往成为最模糊的地带。
有的确实是朋友间的资金拆借,有的则是披着借贷外衣的利益输送。当监察机关介入调查时,如何将合法的民间借贷从受贿指控中剥离出来?如何在“权钱交易”的预设逻辑下,还原资金往来的商业本质?
这不仅关乎金额的认定,更关乎当事人的自由。
一、 破局点一:撕开“受贿”标签,还原借贷本质
在实务中,控方指控“借贷型受贿”的逻辑通常很简单:你有公权,他有求于你,你们之间有资金往来且你获利了(收高息或不还钱),所以是受贿。
但在我们的“组合拳”辩护体系中,不能被这个逻辑牵着走,必须依据最高法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实质穿透”辩护。
我们重点审查三个核心要素,只要其中一个成立,受贿的指控就可能站不住脚:
1. 借贷理由的真实性:是“刚需”还是“幌子”?
如果行贿人根本不缺钱,账户躺着几千万,却偏偏找你“借钱”并支付高息,这很难解释。
但反之,如果行贿人当时确实面临银行抽贷、工程款拖欠等真实资金缺口,且同时也向其他人(非官员)借了钱,利率相差无几。
我们分析认为,这证明借贷关系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而非凭空捏造的输送利益通道。律师需要调取企业当时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还原那个“缺钱”的时刻。
2. 利率的市场化:是“暴利”还是“行情”?
“24%的年化利率是不是太高了?是不是变相送钱?”
这是控辩双方交锋的焦点。
在城投融资圈,资金成本普遍偏高。如果当事人收取的利息(如月息2分),与当时当地的民间借贷市场行情基本持平,甚至低于行贿人向小贷公司借款的利率。
那么,这就是合理的投资回报,而非权钱交易的溢价。律师需要引入同时期的民间借贷判决书、市场利率报告作为参照系,证明“高息”不等于“受贿”。
3. 资金流转的闭环:是“空手套”还是“真金白银”?
最恶劣的借贷型受贿是“空手套白狼”——官员根本没出本金,或者钱是老板垫付的。
但如果当事人有真实的银行转账记录,资金来源合法(如家庭积蓄、理财赎回),且本金和利息的流转清晰可查。这就在客观上证明了借贷行为的真实发生。
二、 破局点二:身份大逆转,从“重罪”到“轻罪”
在城投公司,高管的身份认定往往是一个巨大的“量刑调节阀”。
如果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数额巨大可能判十年以上;如果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人员),同样数额可能只判五年以下。
我们在辩护中,会关注“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标准:
城投公司虽然是国企,但随着市场化转型,很多高管不再是“体制内”的人。
查委派文件:你的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是市国资委、组织部发红头文件任命的?还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市场化聘任的?
查管理职权:你在项目中是履行政府交办的行政职能(如代建政府工程),还是纯粹的市场化经营行为?
实战锦囊:
在张智勇律师团队经办的某城投副总案中,我们发现虽然公司是国有的,但该副总是通过猎头招聘进来的,拿着年薪,没有行政级别。
我们紧扣“非国家机关委派”这一核心,成功打掉了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最终,罪名从受贿罪变更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期直接“打折”。
三、 破局点三:用客观证据“击碎”违心口供
在职务犯罪中,最难的往往是口供。
当事人在留置期间,在高压之下,可能会违心地承认:“不仅是利息,也是为了感谢我。”
一旦有了这份口供,哪怕利息再合理,也可能被认定为“借贷形式掩盖下的受贿”。
需要用客观证据链锁死“翻供”的合理性。
1. 微信聊天记录的“考古”
指导家属或申请技术侦查,恢复案发时的聊天记录。
如果在借钱时,双方讨论的是“什么时候还钱”、“利息怎么算”、“最近手头紧”,而没有任何关于“项目关照”、“感谢费”的暗示。这些原生态的对话,比事后形成的口供更具证明力。
2. 催收行为的“痕迹”
如果借款到期后,当事人有过发函催收、上门讨债,甚至起诉的行为。
试想,谁会去起诉一个给自己送钱的行贿人?这种对抗性的行为,是证明借贷关系真实性、否定受贿故意的铁证。
3. “借条”背后的玄机
借条不仅要看内容,还要看形成时间。如果是案发后补写的,那是掩盖犯罪;但如果是借款当时就形成的,且有见证人、有抵押登记。这就在法律形式上完成了借贷关系的构建。
结语:
借贷型受贿的辩护,是一场在“人情”与“法理”、“口供”与“书证”之间的极限拉扯。
它要求律师不仅精通刑法,更要深谙金融规则和国企生态。我们始终坚持:不放过任何一个证明“清白”的细节,不让正常的商业往来成为的牺牲品。
作者简介: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及首席合伙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29年,领衔创办了西南地区首家专注刑事辩护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并率先在全国范围内组建了“50+人职务犯罪辩护团队”。作为刑辩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实务专家,他身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分管刑事辩护)、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等多项重要职务,并屡获殊荣,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市十佳律师”、“重庆市优秀律师”及“重庆最佳刑事辩护律师”称号,连续两届斩获“重庆经典刑事案例”奖项。
张智勇律师坚持“实务与理论并重”,担任西南政法大学量刑中心研究员及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硕士生导师,结合二十余年办案经验著有《职务犯罪组合拳辩护的实践与运用》与《75项留置核心法律问题全解读》,系统梳理了职务犯罪辩护策略与监察留置法律痛点。他专注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诈骗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辩护,亲自处理各类职务、经济类刑案500余件(大部分系受贿、贪污、行贿等职务犯罪),获得十余件无罪结果,累计带领、指导团队办理各类刑案辩护5000件以上。多年来,张智勇律师持续深耕全网平台,聚焦“案件实务”与“风险解读”,全网粉丝突破603万。他凭借精湛的专业功底与敢于直言的风格,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支持,是目前国内备受当事人和家属信赖的实战派刑辩专家。执业以来,他始终信奉艾伦·德肖维茨的格言:“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事实面前的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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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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