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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期满6个月后,个别监察机关为何迟迟不放人?律师深度解读!

75项留置顾问核心法律问题之《个别监察机关超期留置的程序问题如何合法应对?》
根据监察法规定,留置不得超过6个月,但有些案件却被延长至12个月,甚至更久!这背后的法律问题是什么?
· 监察机关是否可以在留置期满后继续调查?
· 如何申请管辖异议,避免被“拖延调查”?
· 律师如何在法庭上提出程序抗辩,争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篇文章将从专业法律角度,解析个别监察机关如何规避留置期限,并提供有效的法律应对方案!
重庆律师张智勇深耕职务犯罪辩护二十余年,率先提出“留置顾问”和"间接介入"概念,并系统整理了75项留置期间的核心法律问题。——原创内容,转载必究!

什么是“违法管辖+超期留置”?监察机关可以随意更换办案单位吗?

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监察机关应当在留置期限届满前作出处理,包括解除留置或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违法管辖+超期留置的常见情况
1、超过6个月未移送检察院,而是转交另一个监察机关继续侦办
2、办案监察机关未经法律程序,单方面决定变更管辖
3、利用跨区域移交,规避6个月的法定留置期限,变相将留置期延长至12个月或更久
4、监察机关未依法出具延长调查的正式法律文件
如果个别监察机关通过“指定管辖”或“跨区域移交”来规避6个月的留置上限,实质上已经违反监察法的规定,属于严重程序违法!

真实案例:当事人被留置6个月后,又被“指定管辖”留置6个月,律师提出管辖异议!

案例背景
某国企高管L,被本市监察机关留置调查6个月,原本应当依法移送检察院。但监察机关并未作出移送决定,而是将案件交给相邻县的监察机关继续侦查,导致L被留置长达12个月!
1、案件最初由市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但6个月期满后,监察机关未依法处理,而是变相延长留置时间
2、监察机关未出具正式的指定管辖文件,案件转交过程缺乏法律依据
3、律师查阅卷宗后发现,当时案件材料已基本审查完毕,监察机关只是以“继续调查”为由拖延时间
律师异议
律师在调查后,代表当事人正式提出管辖权异议,指出:
1、监察机关超期留置,违反《监察法》第43条
2、监察机关滥用“指定管辖”,缺乏法律依据,属于程序违法
3、案件早已调查完毕,应当依法移送检察院,而非通过变更管辖来拖延留置

如何提出管辖异议?专业律师的应对策略!

如果你发现自己或家人的案件存在违法管辖+超期留置,一定要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步:确认案件的管辖单位变更是否合法
· 调查案件原始管辖单位,确认是哪个监察机关立案的。
· 确认案件6个月期满后是否依法移送检察院,而不是被非法转交给其他监察机关继续调查。
第二步:正式向监察机关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 向原办案监察机关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要求说明案件移交的合法依据。
· 要求监察机关提供案件移交的正式文件,明确案件为何变更管辖。
· 申请监察机关内部复查,确认案件是否属于违法管辖和超期留置。
第三步:在司法程序中申请撤销违法调查结果
· 如果监察机关超期留置且无合理依据,可在法庭上提出程序违法异议。
· 申请法院审查案件的调查程序,确保案件依法处理。
· 在案件未移送检察院之前,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避免监察机关违规调查。
张智勇职务律师团队真实经验
在多个职务犯罪案件中,我们成功通过管辖异议,让案件按照合法程序进行,避免当事人因个别监察机关的程序违规受到不公正待遇。很多时候,程序上的抗辩,比事实辩护更能有效影响案件结果!

结论:监察机关违法变更管辖并超期留置,当事人和家属必须高度警惕!

如果监察机关在留置期满后随意更换办案单位,并继续留置当事人,可能会导致案件程序违法,甚至影响案件公平性!
面对监察机关的“违法管辖+超期留置”,家属和当事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第一时间核查案件的管辖地是否发生变更,是否超期留置。
2、如果案件被违规移交,应立即向监察机关提出管辖异议。
3、委托专业律师,制定完整的程序抗辩策略,确保案件依法处理。
监察机关的调查必须依法进行,程序违法的案件不能被默许!提前准备,才能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你或家人发现案件存在违法管辖和超期留置,请立即联系专业律师,确保案件能够依法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作者简介:
张智勇律师,资深刑事辩护专家,现执业于智豪律师事务所,长期专注于职务犯罪、监察调查、刑事辩护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探索。多年来办理大量监察调查和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擅长监察阶段的律师间接介入策略和留置阶段的非会见式辩护,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经典成功案例。
在业内率先提出并深入研究了“间接介入”和“留置顾问”法律实务方法,著有多篇学术论文和专业文章,影响深远,广受好评。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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