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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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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李某故意杀人罪辩护为正当防卫获缓刑回家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3-08-27

案情回放李某某,男,1969年11.10年生于吃重庆市渝中区,个体户,2008年6月28日以涉嫌故意杀人致人死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6月27日晚20许,李某某在重庆市自己所经营的xxx性保健用品店内,因故与严某某发生打斗,被严某刺成重伤,后李某某持不锈钢钢管向严某某追赶,并重背后将严某某捅伤到底,并最终导致严某某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案发。

   智豪团队受理委托经集体研究讨论后,智豪刑辩律师不仅会见了被告人,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并提出了严某某有抢劫的意图和先无故动刀伤害李某某的的情节,向法庭提出了正当防卫的辩护观点并被法院采纳,依法被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执行。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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