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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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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钱某涉嫌非法经营罪面临5到10年刑期 智豪辩护终获缓刑

案情简介:钱某二人非法经营烟草数十万元被刑事拘留
钱某,无犯罪前科。2011年X月,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重庆市某区公安机关抓捕,后刑事拘留。经办案机关介绍,钱某到案后供述了自己自2010年X月以来,在没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营许可文件的情况下,钱某伙同薛某多次从重庆贩卖各类香烟到四川、云南、贵州等地贩卖,又从相关地区贩卖各类烟草制品回重庆,从中获取暴利。据钱某介绍,二人前后贩卖数十万元烟草。2011年X月,被告人钱某与薛某再次贩卖烟草时,在重庆市渝中区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鉴定,现场香烟价值6万余元。
接受委托:钱某家属经亲友介绍委托智豪律师
钱某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后来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智豪团队为其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并告诉家属,烟草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经营商品,如果没有取得许可证经营烟草,无论是生产、运输还是销售,都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如果数额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扰乱市场秩序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就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智豪团队向家属介绍了智豪律所办理的相关成功案例及不同情况下的相关辩护策略。钱某家属认可了智豪律师的专业辩护能力,决定委托智豪团队担任钱某的辩护人。
团队讨论:团队讨论提出多项辩护思路
多年来智豪团队办理的非法经营罪非常多,因此团队讨论时,各专家、主办律师给出了大量的建议。根据钱某明确要求罪轻辩护的意愿,智豪团队讨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犯罪金额:如果按照被告人供述认定犯罪金额,则钱某将面临5到10年有期徒刑和高额的罚金刑;辩护律师可以通过程序、证据等方面的专业辩护,使本案最终认定的犯罪金额最小化。
智豪辩护:智豪律师专业辩护  逐步实现有效辩护效果
1.在侦查阶段。智豪律师根据会见过程中掌握的案情,及时向侦查机关提交法律意见,认为依据现有证据只能证明被告人最后一次被现场查获的非法经营行为,有关此前犯罪的供述无其他证据印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经过智豪团队反复提出法律意见,侦查机关最终在起诉意见书中认定犯罪金额为6万元。
2.在审查起诉阶段。在与公诉人沟通案情过程中,智豪律师提出钱某从到案后的第一次供述到审查起诉阶段,都没有改变过供述,应认定钱某具备坦白情节。
3.在一审阶段。开庭前,智豪律师与承办法官沟通,表示钱某愿意认罪悔罪,希望能够向法院退回犯罪所得,缴纳罚金。开庭过程中,智豪律师除提出钱某犯罪事实较轻、具备坦白等有利情节外,还提交了多份与钱某情形类似的判决书,提出判处钱某缓刑的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钱某被当庭判处缓刑
一审法官采纳了智豪律师的辩护观点,认定钱某犯罪较轻、属于坦白、有悔罪表现,依法判处钱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钱某被当庭释放,非常感谢智豪律师的专业辩护。
关联法律法规:
2010年3月2日两高《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3年内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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