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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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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文某涉嫌虚开发票金额5000余万元,智豪律师介入成功取保候审

 
一、案情简介:
文某,男,案发前系某建筑工程公司内勤。2017年1月,文某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报请检察院审查批捕。文某涉嫌与他人共同虚开劳务和机械租赁发票,用于公司经营业务报账,发票金额共计5000余万元。
二、律师辩护:
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来到看守所会见文某,了解基本案情,提供法律服务,并与公安机关多次交换法律意见,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认为本案应提交检察院审查逮捕,在公安机关不予取保候审。
审查批捕期间,智豪律师向检察院提交《无逮捕必要性法律意见书》,提出(1)文某不具备逮捕的社会危险性;(2)文某两次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涉案事实,应构成自首;(3)文某在本案中地位与作用较低,属从犯;(4)文某具备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智豪律师与承办检察官当面交换意见,提出了若干文某不应逮捕的理由,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检察官对律师意见表示赞同。
三、案件结果:
检察院采纳智豪律师的观点,依法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文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欠款的规定处罚。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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