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一案,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检察院查阅、复制全案证据材料。
查阅全案证据材料后,智豪律师将案件提交团队集体讨论。讨论中,团队律师提出环境监测报告依据的标准不正确,监测结果不客观、不真实,按照国家标准,刘某企业排污尚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十倍,根据污染环境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案尚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
智豪律师将具体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交换意见,建议检察院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目前,本案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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