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在和其余几位老师在全国性考试过程中帮助考生作弊被立案侦查,因学校一直告知他们会妥善处理,刘某也一直没有重视,2016年3月,本案件已被移送法院开庭审理,刘某收到法院传票及起诉书,其才引起注意。刘某与朋友在网上查询后,找到了专业性较强的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后,表示回家考虑。次日,刘某再次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委托智豪律师为其辩护。
基本案情:刘某与其余几位老师带队,组织学生到某校参加联考,部分老师告知学生可以把手机带到考场,可以将提拍出来,老师会给他们作答案。刘某虽然未让学生带手机入考场,但在考题泄露后,其有协助答题,整理答案等行为。
本案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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