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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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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委托智豪律师辩护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6-11-27
    2016年11月15日下午16:00时许,犯罪嫌疑人家属来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就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办理委托事项。被告人家属告知刘某涉案情况:刘某因被害人拖欠自家装修款与父母一起来到被害人家中,打算协商解决装修款结算的问题。期间,被害人的儿子态度恶劣,刘某父亲当时拨打了110电话,在警察到来之前,被害人儿子邀约3人前来助威。之后,被害人儿子及其朋友以及被害人死人带工具对刘某头部进行殴打,刘某出于自卫进行反击,致被害人伤害。被害人事后鉴定伤情为重伤二级。刘某现被羁押于渝北区看守所。初红漫律师了解案情后,接受刘某近亲属的委托,担任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的辩护人,双方自愿签订了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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