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重庆人,其伙同他人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8480.53克和海洛因3块,单独贩卖毒品海洛因1389.5克、可待因8640克、可待因、吗啡、单乙酰吗啡303.5克、麻古(甲基苯丙胺、咖啡因)42克,系再犯、累犯,犯罪情节严重,2013年11月9日被重庆某公关机关刑事拘留。一审判处死刑,现处于二审阶段。8月17日上午,王某家属慕名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委托智豪律师担任其辩护律师。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日当天下午即前往
看守所会见王某,以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王某因患脑溢血,病情较为严重,承办律师非常细心会见当事人。
承办律师正在联络中院是否收到上诉书,什么时间上报高院,以期最快时间和最大程度的争取王某的合法权益。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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