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于2014年8月29日被立案侦查
李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014年9月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在其被刑拘后,家属为其聘请了一位辩护律师,但是,为了稳妥起见,为了能让李某获得较轻处罚,家属便到重庆律师事务所咨询、考察,在接受了智豪律师的专业咨询后,家属决定委托智豪律师为其辩护。
基本案情:李某在网上认识了陈某,陈某在帮他人联系侵入某地教委网站篡改五大员的信息资料,一开始李某拒绝,因为其不懂计算机技术,后李某问其朋友是否可以篡改某教委网站信息,在其朋友的多方尝试之下,找到了该网站漏洞。李某在陈某在多次要求下,打印了陈某的要求,让其朋友帮忙添加信息。陈某以每条150元的价格支付费用给李某,李某将其中的半数以上的钱给其朋友。
本案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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