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某,女,1992年出生,因涉嫌
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12月15日被重庆市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唐某某及其家属不服一审判决,经过朋友介绍慕名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
在干净宽敞的办公环境中,唐某某及其家属看到了智豪所曾经代理的许许多多的成功案例,也了解到了智豪所特色的团队办案制度。智豪所主任张智勇律师和主办律师一起亲自接待了唐某某一行人。通过听家属讲述案情和仔细查看家属带来的相关材料之后,主任律师和承办律师迅速对本案进行了专业、精准的分析,其不卑不亢的态度和专业的水准让家属立即决定委托智豪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主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了阅卷、调查等各项工作,本案目前正在办理中。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