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涉嫌
受贿罪一案,犯罪嫌疑人张某于 2014年3月19日被刑事拘留, 4月2日被
取保候审,本案定于5月29日开庭。
当事人及其家属通过朋友介绍、推荐,了解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化的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其刑事辩护团队在西南地区乃至全国从事刑事辩护业务。智豪刑辩团队不仅在重庆地区有许多成功案例,其2000余件刑事案件涉及的地区范围涵盖了整个西南地区,已经走向全国。
2014年5月5日,当事人家属从贵州省赶赴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详细说明了案件情况。智豪刑辩团队根据当事人家属提供的案件信息做出了专业、准确、细致的案件分析。出于对智豪刑辩团队专业化的信任和对智豪刑辩律师的信赖,当事人家属随即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智豪刑辩律师尽快着手工作。
案情如下:被告人张某系某县环保局局长助理,环保局曾与多个施工单位存在施工合同关系。在合同施工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曾收受承包商所送的礼金,以及和承包商之间存在借款关系。某县检察院反贪局在办理其他案件中发现本案线索,遂对被告人张某立案侦查。
接受委托后,智豪刑辩律师通过阅卷、召开团队集体研究讨论,一致认为:本案起诉书中指控的多笔受贿事实定性不当,依法不应当认定为受贿。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的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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