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XX涉嫌
故意杀人罪一案,于2012年12月17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邓XX家属通过网络了解到我所,在2012年1月5日找到本所咨询,了解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并在重庆及全国各地办理了大量有影响案件,次日决定委托智豪刑辩团队代理该案。
案情如下:邓X与张某是表兄弟关系,1999年初,邓X来到重庆向张某学习制作汽车坐垫,并与张某、周某夫妻二人共同居住在租赁房内。期间,邓X与张某的妻子周某关系暧昧。张某为此与邓X产生了矛盾。1999年某一天,邓X在张某的租赁房内持铁器朝张某的头部连续猛击数下后逃离现场。当日,张某的尸体被人发现。经检验鉴定,张某系被钝器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急性死亡。案发后,被告人邓X潜逃到浙江、贵州等 地躲避。2011年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经一审判决认定邓X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智豪刑辩团队律师承办该案二审阶段,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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