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涉嫌隐匿会计凭证罪一案,于2014年3月10被重庆市经侦总队刑事拘留现羁押于重庆市第二
看守所看守所,办案单位重庆市 经侦总队。因李某某家属通过朋友了解到张军律师,并亲自到所咨询,李某某儿子李某于2014年3月11日签订委托合同委托本所,所里指派
张军、陈启建承办此案。承办律师3月11日下午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去要求会见当事人,被告知该案系需侦查机关批准才允许会见的案件。鉴于此案按照法律规定此类案件不属于需要批准才允许会见的案件类型,因此我们依法向所属协会(重庆市律师协会)反映了情况,请求维护执业律师依法执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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