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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近日开庭审理

  • 智豪律所
  • 2016-02-25
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于2013年4月7日被刑事拘留。
2015年3月3日,智豪律师接受刘某某家属委托担任其二审辩护人,智豪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刘某某,并将本案提交智豪团队会议讨论。本案与2015年5月13日开庭审理。
庭审前,智豪律师赶往看守所会见,会见的主要目的是避免刘某某庭审中过于紧张,并且告知其庭审的过程,让其对庭审程序有个初步了解。另外,智豪律师还就庭审中的发问、质证、举证、辩论等问题与其沟通。
庭审中,智豪律师在法庭提问环节,将一些对案件有影响的关键问题,以发问的方式,引出刘某某对案件关键事实的陈述,在举证质证环节,智豪律师对公诉机关列举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本案中,智豪律师主要就侦查机关收集、提取、称量毒品的一些程序问题提出异议,从程序中找突破口。另外,智豪律师也向法院提交了刘某某平时表现良好的品格证据等。在法庭辩论环节,智豪律师主要就刘某某的是否构成犯罪,现有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刘某某是否明知毒品的存在等进行无罪辩护。
庭审后,智豪律师获得刘某某及家属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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