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某涉嫌诈骗一案,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于6月5日前往看守所会见。
会见中,智豪律师首先介绍了接受委托的情况,取得了冉某的委托同意。随后,冉某向智豪律师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据冉某介绍,其系在2017年6月大学毕业时入职到涉案公司,在入职后就一直从事业务员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是,使用公司发的手机和微信号来添加微信好友,通过在朋友圈内发布信息来达到给微信好友推荐股票的目的,最后由经理负责和客户进行聊天来推荐股票。
会见后,智豪律师将进一步了解案情。
目前,本案正在办理过程中。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