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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秦某涉嫌运输毒品罪案智豪律师集体讨论

案情简介:秦某采用体内藏毒的方式将毒品从缅甸经云南搭乘飞往郑州中途停靠重庆的航班,在飞机停靠国内某机场时被公安机关查获,运输毒品共计340克海洛因。

讨论内容:根据201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运输毒品类犯罪中具体犯罪情节、毒品含量及数量认定对于最终量刑均有影响。承办律师指出该案中秦某运毒系在他人逼迫的情况下进行,应向承办机关提出,在本案中关于秦某从犯身份的认定亦存在争议,在主犯未到案的情况下,如若不能证明秦某是主犯的,应认定其为从犯,并按照从犯的量刑规则对秦某从轻处罚。律师团队对承办律师的观点表示赞同。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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