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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对贩卖毒品罪的停止形态做出具体规定,学者们从刑法总则和刑法学理论出发,对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提出两种观点:第一,当贩卖毒品的买卖双方意思达成一致,也即双方达成毒品买卖契约,就应当认为构成既遂。第二,贩卖毒品罪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房为既遂。如毒品犯罪分子已经购入毒品,但未卖出就被查获的,应当视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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