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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刑法条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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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来源:(2015)奉法刑初字第00190号
 
裁判要旨:被告人唐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撤销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2013)山法刑初字第00201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一、被告人唐某某犯容留他人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中的缓刑部分,新罪与被告人唐某某犯容留他人卖淫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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