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智豪律师集体讨论重庆孙某涉嫌销售假药罪案

案情简介:孙某为某公司法人兼公司股东之一,公司具有销售保健品的相关资质,公司成立的主要目的在于销售保健品。2018年X月,侦查机关认为该公司销售的保健品成分不属实,以销售假药罪将孙某等人拘留。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结合孙某的辩解,认为孙某不具有销售假药的主观故意,且不明知公司销售的保健品系假药。据孙某辩解,孙某曾在公司会议中措辞强调禁止销售假药,且在销售过程中从未提及药品。律师团队强调在该类案件中认定当事人是否主观明知,应综合考虑行为人销售渠道是否正规、销售价格是否合理、药品包装是否规范、药品本身是否存在瑕疵,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准确地分析认定其主观故意。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