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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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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重庆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智豪律师集体讨论

案情简介: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08年期间宋某、孙某、王某、慕某等四人分别利用担任村主任、支部书记、文书、妇女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该村征地过程中,共同伪造村民赔偿花名册等方式,将该村近50万补偿金领出并平分。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指出该案的争议主要在于本案是否超过追诉时限。承办律师介绍宋某的犯罪行为在2008年初已既遂,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已超过十年的追诉时限,理论界对于计算追诉期限的终点是否确定在审判之日存在争议。实务中关于该问题普遍认为进入诉讼程序后,不论是关于追诉期限的法律规定发生变化,还是诉讼时间的消耗造成远离案发时间,追诉程序已经启动,都不应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律师团队认为,承办律师主要应结合具体判例为自己的观点提供论证。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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