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被告人铁某某涉嫌单位行贿罪

被告人铁某某犯对单位行贿罪,于2013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铁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何某某出庭支持公诉。
 
现已审理终结。
 
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元月至2011年3月,被告人铁某某在向方城县人民医院供应药品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按方城县人民医院要求,根据供货价格的百分之五或百分之十不等的比例,给方城县人民医院药品回扣款共计56万元。
 
公诉机关向本院移送了相关证据材料,认为被告人铁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对单位行贿罪,系自首,提请依法惩处。
 
被告人铁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上述事实,被告人铁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告人铁某某的供述,证人李某、化某、邱某的证言,方城县人民医院药品回扣统计表、方城县人民医院财务凭证、发票、相关财务手续、被告人人口基本信息表等证据,以上证据已经法庭当庭质证,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铁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国家规定给予方城县人民医院药品回扣款共计5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对单位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铁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以免除处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