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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索贿,行贿人如何避免被定罪?

75项留置顾问核心法律问题29之《面对索贿,如何合法应对?

“领导干部索贿,行贿人就一定构成行贿罪吗?”
在职务犯罪辩护中,许多案件的关键点就在于行贿人的主观意图——是主动贿赂,还是被动交付?面对公职人员的索贿,如果交钱,是否一定构成行贿罪?如果案件已经进入调查阶段,行贿人又该如何配合监察机关,证明自己并无行贿故意?本篇文章将结合重庆张智勇职务团队在职务犯罪辩护中的实务经验,为你解析这一法律难题。

知名职务律师张智勇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出留置期间的75项核心法律问题,涵盖家属谈话、初核函询、维权申诉、管辖回避、查扣冻结、调查取证、财产保护、固定程序违法线索、违法所得追缴、退赃退赔等多个方面。——原创内容,转载必究!

01贿罪的法律定义:必须是“主动贿赂”

根据《刑法》规定: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这一罪名成立的前提条件是行贿人具有主动性,即行贿人是为了谋取某种不正当利益,主动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而在受贿人主动索贿的情况下,行贿人是否构成犯罪?
司法实践中,索贿是一种特殊情况,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普通的行贿行为。

02索贿情境下,行贿人如何被认定?

【案例一】某国企领导索贿案,行贿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某国企高管在工作期间,屡次向某工程承包商索贿,声称“如果不给钱,就不批准合同”。承包商迫于无奈,多次交付财物,总金额达200万元。案件被查处后,国企高管因受贿罪被判刑,而承包商因其被动交付,并未谋取额外利益,最终被认定不构成行贿罪。
司法机关认为:
索贿的情况下,行贿人并未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不符合行贿罪的主观要件,因此不应构成行贿罪。

【案例二】某公职人员索贿案,行贿人申请立功,成功免罪

某公职人员以审批权力为由,向某房地产开发商索贿,称“如果不给钱,审批流程就不会通过”。开发商为了顺利进行项目,不得不支付资金。但事后,开发商主动向监察机关举报,并协助调查。最终,司法机关认定:
· 该公职人员构成受贿罪,并因索贿行为被从重处罚;
· 该房地产商因主动举报且配合调查,被认定不构成行贿罪。
这类案件表明,在索贿情境下,行贿人可以通过积极举报或配合调查,争取免责处理。

03实战应对策略:如果被索贿,该怎么做?

如果公职人员向你索贿,你的最佳应对方式是:

1. 尽可能保留证据,避免陷入行贿罪风险

· 保留对方索贿的聊天记录、全程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确保能证明自己是被动交付财物。
· 不要主动提及送钱金额,不主动“加码”,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行贿。

2. 及时向监察机关举报

· 举报是行贿人自证的有效方式,如果在案件被调查前主动举报,可以适用《刑法》的自首或立功规定,从而减轻或免除处罚。
· 可以通过专业人士向纪委监委提交举报材料,确保举报方式合法合规。

3. 领导干部已经被抓,如何配合监察机关调查?

· 当索贿者已经被调查,行贿人可以提交证据,证明自己是被索贿,而非主动行贿。
· 提供完整的银行交易记录、全程记录等,配合监察机关查实资金流向。
· 如果行贿人被调查,可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如实陈述案情,避免误导供述导致案件升级。

04家属如何帮助被调查人?

张智勇职务团队在多年办案经验中发现,许多家属在面对亲人涉案时,往往因为缺乏法律意识,错过了最好的合法应对时机。因此,家属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 收集证据,证明被调查人是被动交付财物,包括转账记录、全程记录、相关文件等。
2. 聘请专业律师,研究案件是否符合被索贿的情形,并制定法律应对策略。
3. 尽早与纪委监委沟通,争取以主动配合调查的方式获得从轻或免责处理。

05总结:索贿情境下,行贿人是否构成犯罪?

1、如果公职人员主动索贿,行贿人被迫交付财物,通常不构成行贿罪。
2、司法实践表明,被索贿的行贿人,如无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故意,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保留证据、主动举报、配合调查,是行贿人免责的重要策略。
4、家属应当尽早介入,聘请专业律师协助,确保案件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关键结论:
如果行贿人是在被动索贿的情况下交付财物,司法实践一般不会认定其构成行贿罪。但案件的具体认定仍取决于证据是否充分,以及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是否有正确的法律策略。因此,面对类似情况,务必谨慎合法应对,避免因错误供述而承担本不应有的刑事责任。

作者简介:
张智勇律师,资深刑事辩护专家,现执业于智豪律师事务所,长期专注于职务犯罪、监察调查、刑事辩护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探索。多年来办理大量监察调查和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擅长监察阶段的律师间接介入策略和留置阶段的非会见式辩护,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经典成功案例。
在业内率先提出并深入研究了“间接介入”和“留置顾问”法律实务方法,著有多篇学术论文和专业文章,影响深远,广受好评。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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