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某某因犯
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斯某某及其家属韦某在一审宣判后对一审判决不服,欲提起上诉。在宣判后第二天即来到重庆智豪律所咨询情况。智豪律师接待了韦某并就韦某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详尽的解答。韦某为智豪律所的团队讨论、专业化辩护和人性化服务所佩服,当即签订合同,智豪律所指派资深律师为韦某提供专项服务。
签订合同次日,智豪律师即驱车前往斯某某被羁押地进行会见。会见之前,智豪律师即作了详尽的会见提纲,会见中,智豪律师首先转达了韦某对斯某某个人身体和精神状态的担心,斯某某表示其个人比较坦然,身体和心态比较好,希望家属不要担心,自己也能正确面对之后的诉讼过程,且表示相信智豪律师布置的诉讼策略一定能对其做一个最佳辩护。其次智豪律师和当事人就案情在一审判决书的基础上进行相互沟通,对一些事实和证据进行深层次的挖掘。再次通过交流完善诉讼策略,在客观合法的基础上积极布置诉讼方案。最后斯某某表示其知道《刑法修正案》(九)通过的情形,对国家法制的逐步完备表示欣喜,并就存在的一些法律规定向律师请教,智豪律师亦就相关法理进行了释析。会见过程中,主办律师就斯某某的观点作了全面精炼的总结,并书面写成上诉状由斯某某确认签字按捺手印,斯某某对主办律师精湛的业务能力表示赞赏。会见结束,在了解案情、完善辩护策略、布置辩护方案的基础上,当事人和律师有了深层次的交流,信任基础更为扎实,为之后辩护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案卷材料移送二审法院之后,智豪律师立即前往二审法院开展阅卷工作,并形成了详尽的阅卷笔录后提交智豪刑辩团队讨论,团队讨论中,智豪律师首先就一审判决观点予以分析,并就二审辩护方向做了可行性分析,之后就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司法解释未出台期间的其他法院判决规律予以汇总进行归纳分析,最后结合大家近期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深度研讨,并拟订了整体辩护思路。
二审法院开庭时间一定,智豪律师庭前即前往
看守所会见上诉人斯某某。智豪律师首先介绍了二审庭审流程,对可能需要着重关注的庭审过程予以着重介绍,其次就案情与斯某某进行了庭审前最后的交流,固定了全案辩护思路,在原有的辩护策略上丰富了辩护内容。斯某某坚持既定辩护策略,并提出如果辩解是否影响自首认定的法律问题,智豪律师就该情节结合一审裁判结果、法律规范和本案认定自首的原因进行了综合分析,并给予了专业意见。会见结束,斯某某表示一定为之后的庭审保持一个积极饱满的态度。
庭审开始,在上诉人简要陈述上诉意见后,智豪律师就本案存在的关键性问题提出意见,并指出该事实一审并未查清,二审应依法予以改判。接着在法庭发问阶段,在控辩双方发问后,审判人员就辩护人提出的该情节详细发问。法庭调查结束,在法庭辩论阶段,鉴于庭审时间把控,辩护人将25页的书面辩护词浓缩,全面概要地发表了辩护意见,之后公诉人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简短答辩。在第一轮辩论后,鉴于辩方已有25页的书面意见,法庭认为控辩双方争论焦点阐明,未再组织第二轮辩论。在最后的被告人陈述阶段,上诉人按照既定思路,阐述了其各项观点。
开庭审理后,二审法院经研究,完全采纳了智豪律师对上诉人斯某某应在一审基础上从轻处罚的意见。最终改判斯某某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斯某某刑期还剩一个多月。
宣判后,斯某某及其家属对判决结果极为满意,更对智豪律师的专业辩护予以极大认可。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