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转化犯的范围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本规定属于法律拟制。司法实践中,由于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复杂性,究竟该对谁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认识不一。一般认为,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对首要分子和直接加害人转化定罪,对其他积极参加者以聚众斗殴罪论处。但问题是:聚众斗殴罪是典型的聚众型犯罪,其最常见的表现是双方聚众斗殴。也就是说,双方皆有首要分子,在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下,如果查不清直接加害人,也查不清共同加害人,是否应对双方的首要分子皆转化定罪?聚众斗殴中的重伤、死亡情形无非以下三种:可能是一方成员被对方成员斗殴所致,也可能是一方成员被己方成员误殴所致(打击错误或对象认识错误),抑或是无辜第三人被聚众斗殴参与人斗殴所致(打击错误或对象认识错误)。无论哪种情形,都不能排除所有聚众斗殴参与人员的伤害故意。因此,依据现行刑法,必须有人对重伤、死亡结果承担责任,在此情形下,似乎只有对双方首要分子皆转化定罪才能圆满处理问题。但是,其不合理处显而易见:在能查清直接加害人与共同加害人的情形下,一般仅对直接加害人与共同加害人以及此方的首要分子转化定罪,因为此种情形下的首要分子需对自己组织、指挥、策划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而在查不清直接加害人与共同加害人的情形下,却对双方的首要分子转化定罪,等于是一方的首要分子对对方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这明显违反责任主义原则。
 
    笔者认为,聚众斗殴罪是必要的共同犯罪,要正确理解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必须依据共同犯罪理论。如前所述,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双方)及积极参加者(双方)至少都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而不管伤害的具体对象是对方成员、己方成员或是无辜第三人,每个积极参加者都意识到自己不是在单独犯罪,而是与他人共同犯罪,每个积极参加者的行为都是整个共同犯罪行为的一部分,每个积极参加者都应当对整个共同犯罪行为造成的结果负责,而不论此结果是否其直接造成。所以,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对首要分子(双方)及所有积极参加者皆转化定罪,这样才不至于违反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论。
 
(作者单位: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检察院)  殷芳保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