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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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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罗某某网络诈骗他人数万元,智豪律师成功辩护,罗某某获缓刑

一、案情简介
罗某某,四川人,1986年出生,因涉嫌采用“钓鱼”的方式对网上购物者实施诈骗,于2011年7月被抓获,同月被刑事拘留,后于2012年年初被改变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经公安机关侦查后,由重庆市某公安分局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二、接受委托
罗某某在到案后,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于是其本人在被更改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后,和家属即刻动身,慕名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向智豪律师进行咨询,经过智豪律师的耐心咨询和讲解,其本人及家属看到智豪律师的专业能力,决定委托智豪所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三、团队讨论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主要就罗某某的涉案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智豪律师事务所在其特有的团队讨论会议上对本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具体流程如下:首先,由主办律师对本案向团队所有律师介绍基本案情;其次,团队所有律师讨论案情,并结合自身多年办案经验对本案各抒己见,献计献策;最后,主办律师对团队讨论意见进行汇总研究。团队讨论中,智豪全体律师为承办律师进一步丰富了辩护思路,认为侦查机关指控罗某某涉嫌诈骗数万余元的事实证据不足。所内律师团队建议智豪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前对罗某某的涉案金额进行梳理,争取在起诉时扣除证据不足的指控部分。
四、律师辩护
一、审查起诉阶段就涉案金额进行辩护
智豪律师了解到,嫌疑人罗某某在到案后向办案机关交代了多起伙同张x等人实施诈骗犯罪。其主要是通过采用“钓鱼”的方式对网上购物者实施诈骗。罗某某在公安机关交代的涉案金额共计14余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时已经有一定证据证实嫌疑人罗某某实施网络诈骗多起,涉案金额为3万余元。
在团队案件讨论会上,一致认为本案涉案金额由公安机关提出的3万余元缺乏事实依据。后辩护律师积极与公诉人沟通交流,最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某涉嫌诈骗金额为9000余元。
二、法庭审理阶段为罗某某进行量刑辩护
针对本案的证据材料,智豪律师在法庭上充分的发表了辩护观点。智豪律师提出,罗某某分得赃款较少,且在共同犯罪中起到帮助行为,其作用小地位低,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罗某某在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应当认定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小,对其宣告缓刑不会产生社会危险。
五、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智豪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罗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六、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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