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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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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掩隐罪第一被告辩为从犯,刑期大幅下降!

一、七天被批捕、第一被告人,岌岌可危
案情简介:刘云(化名)等人组织“卡娃”办理银行卡,为上游犯罪的电信网络诈骗款大量转移资金。刘云被刑事拘留后的7天,就被执行了逮捕。情况可谓非常严峻!
来律所之前,刘云家属就已经“预习”过,对我们团队的实力、专业能力非常认可了。见面沟通没多久,就敲定了委托。
案件到检察院阶段之后,检察官明确表示在全案十名犯罪嫌疑人里,刘云的转账金额最大,排名第一。那么,如果被认定为主犯,很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二、突破常规,第一被告人也可以定从犯?
此时,智豪所独有的“集体团队讨论制度”就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会上有好几位律师以自己曾经成功辩护的案件为例说明:“第一被告人并不一定是主犯,也很有可能是从犯。”
会后,进一步完善辩护思路,即“立足于整个犯罪环节来评价被告人的行为,刘云仅处于末端,起到的作用相对较小。”
就这样,本应为主犯的情况下,案件突破常规!检察院也认为刘云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要知道,主犯、从犯一字之差,刑期是天壤之别的。
 
三、成功认定从犯,大幅度减轻!
最终,法院认定刘云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仅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刑期大幅度减轻。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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