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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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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智豪每案必议22年0520】智豪律师团队对涉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受贿罪、行贿罪等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

一、张某涉嫌诈骗罪一案
【基本案情】
张某虚构身份与人网恋,并以发红包、买礼物等理由,诈骗被害人,诈骗金额上万元。现案件正在侦查阶段。
【讨论重点】
案发前退还金额能否予以扣除?
【关联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二、钱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
【基本案情】
钱某,某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信息报财务审批,获取公司打款。现案件正在侦查阶段。
【讨论重点】
  1. 钱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
  2. 钱某的行为是构成职务侵占罪?还是诈骗罪?
【关联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王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基本案情】
王某某为他人提供APP和后期维护,后查实,该APP被用于实施网络诈骗。现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王某某的行为欲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讨论重点】
1、当事人在辩护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后果;
2、当事人是否主观明知所帮助的对象进行的是违法犯罪;
3、是否启动排非程序,如何进行?
【关联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赵某涉嫌行贿、受贿罪一案
【基本案情】
赵某,系个体工商户,在A项目中,通过朋友联系国家工作人员,促成项目,该朋友向赵某索要财务;在B项目中向国家工作人员请客,获取他人分股,被以行贿罪、受贿罪立案侦查,现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讨论重点】
  1. 参与股东会、汇报工程情况、安抚业主等行为,是否属于管理经营行为,应不应该认定为受贿?
  2. 事前没有共谋,事后表示感谢,是否属于行贿?
  3. 个体工商户,交税,有上百名员工,是否应当受到六稳六保等对民营企业家的保护?
  4. 在监委留置期间是否属于“被追诉前”?是否可能认定自首?
【关联法律规定】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智豪律师事务所坚持每案必议团队讨论十二年。律师团队通过集体讨论,与会律师积极发言,共同探讨案件思路和策略,对每一个案件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制定有效的辩护方案,尽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部分案件涉及隐私,故本文不作介绍。)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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