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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每案必议-智豪汇第360期】合同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6-09-14
    编者按:智豪每案必议讨论会自2009年以来,迄今已开展了359期,累计讨论过两千余件案件,其中不乏一些大案要案,如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云南强奸杀人李昌奎案、刘汉刘维全国特大涉黑系列案、四川女协警丢枪案、三台村民送不作为锦旗被刑拘案等。智豪案件讨论会由智豪所全体律师参加,其中包括高校教授、学者及资深执业律师,共计四十余名。本期案件讨论会为第360期。
本期讨论时间为2016年9月9日14时30分至17时,历时两个半小时。讨论案件数共计四例。
 
案件一、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基本案情:
王某于2009年至2015年间担任某公司区域总监,根据公司高层会议指示,通过员工层层转达,以签订《借款合同》、《委托理财协议》等方式吸收公众存款。经审计,累计吸存一千余万元。
 
观点碰撞:
1.结合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与其他责任人员区分作用、地位;
2.从获利金额入手,结合退赃、自首等情节,争取轻刑;
 
案件二:段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基本案情:
2016年2月至4月,段某通过互联网与买方取得联系,并为买方非法查询户籍信息、开房记录、银行账户信息、手机机主信息、手机定位等,共计获利一万余元。
 
观点碰撞:
1.从泄露对象入手,对其泄露他人信息的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评判;
2.结合段某泄露他人信息得到条数,寻找相似轻判案例;
3.结合其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认罪、悔罪态度等,为其争取不起诉或轻刑。
 案件三:林某被故意伤害案
基本案情:
张某与辛某因偶发矛盾产生肢体冲突,后张某将辛某打至轻伤,张某因此涉嫌故意伤害罪而被起诉至法院。后辛某多次张某一方报复,并于某次将张某亲属林某打伤,经鉴定,林某的伤情亦为轻伤,但公安机关并未将辛某故意伤害的行为立为刑事案件,且同意了辛某主张让被害人林某重新鉴定的要求。
 
观点碰撞:
1.辛某对林某实施的伤害行为满足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侦查机关未对辛某采取强制措施的做法涉嫌不作为,可以向侦查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上述问题;
2.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辛某致其轻伤而被起诉至法院,辛某将林某打至轻伤却未被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涉嫌司法不公;
3.向侦查机关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辛某要求林某重新鉴定的主张不具有合法性,应予以驳回。
 
案件四:康某合同诈骗案
基本案情:
起诉书指控,康某在明知涉案轿车系唐某租车诈骗所得,仍为其联系买家,并将车交易给买家后赚取差价。康某共获利2万余元。
 
观点碰撞:
1.从犯罪构成要件着手,提出康某涉嫌犯较轻罪名的法律意见;
2.结合本案其他犯罪嫌疑人倒手买卖车辆的车型及鉴定价格,申请对康某涉案的车辆进行重新鉴定,争取从涉案金额上对康某适用较轻的量刑幅度。
 
 
智豪声明:
1.《智豪汇》为智豪律所分享每周案例研讨会内容之平台,智豪律所版权所有;
2.《智豪汇》所有案例皆为智豪律师事务所亲办刑事案件;
3.为遵守法律对于案件保密的规定,保护当事人隐私,《智豪汇》将对案例中时间、地点、姓名、办案机关、金额与数量等基本信息进行掩饰处理,但并不影响案情结构与法律关系,也不影响智豪律所的智力成果;
4.为达到最佳辩护效果,《智豪汇》可能会放弃展示部分团队意见。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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