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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非法经营案 经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4-07-30
案情回放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19751.8日生,浙江省台州人,20092.12日被重庆市某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3.17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逮捕,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伙同刘某某,从2008年来向福建人林某某购进假烟50余万元,并向全部销售给李某某,李某某有销售给杨某,朱某,江某等人,公安机关从仓库内查获贵州茅台泸州老窖等假酒300余瓶,经智豪团队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获的物品不能充分证据证明系李某某所有,且同案人未到案不能印证等律师意见书,被检察机关采纳,李某某被不起诉释放,其余被告被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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