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晚,深州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进行联合执法时,发现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询问李某某时,其交代因有人多次找他索要钱财,故借酒消愁。此事引起了民警的高度重视,后经核实,确有此事。经查,2017年底,李某某与程某松、程某行、豆某某三人同去参加朋友婚宴,宴席上,李某某将一女士的金戒指盗走,被豆某某等人发现,受失主家人的委托,豆某某等人找到了李某某,要求其将戒指物归原主,戒指返还失主后。豆某某等三人又以“为解决此事花费了饭钱”为由,多次向李某某索要钱财,共计4000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2月28日,民警将程某松、程某行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松、程某行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豆某某已被上网追逃,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