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彦明 严剑) 10月24日上午,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的哥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薛某是地地道道的海盐人,很多年前当过小老板,经营一家服装厂,手下也有几十名工人,谈起往事,薛某脸上都有淡淡的笑,“我是我们村里第一个开上小轿车的人,那时候真是风光无限啊。”只是后来因为经营不善,薛某不仅欠下了很多外债,老婆也跟他协议离了婚。如今,薛某已经年近半百,上有七旬老父母要赡养,下有十来岁小儿要抚养,生活压力可见一斑。
为了养家糊口,薛某当起了出租车司机。为了早日还清出租车的份子钱,薛某经常拼命拉活,常年过着日夜颠倒的生活,好不容易都把钱还清了,眼看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薛某却犯了事,要蹲大牢了。
因为工作特殊,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薛某自然也没有多少朋友。平日里,也就是跟几个同样是经常开夜车的的哥比较要好,接不到生意时,大家凑在一起,闲聊几句,开开玩笑。但是,这几个的哥里竟有几个“瘾君子”。
去年,薛某的一个的哥朋友杨某发生了交通事故,撞死了人,很长一段时间杨某的情绪都很低落。8月份的一天夜里,几个同行拉上薛某决定一起去“安慰”一下杨某。正值夏季,天气炎热,又没有生意,为省油的哥们都舍不得开空调,恰好当时薛某刚送完客人,车内开着空调,于是几个的哥便挤在薛某的车内吸起了冰毒。
见此情景,薛某也没有阻拦,“大家都是同行,晚上开车很累人的,他们说这跟抽烟差不多的,提神的,反正我是不吸的,我以为不会有事。”
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至案发,薛某在出租车内和自己家里共四次容留他人吸毒。
10月24日上午,海盐法院审理了该案,以
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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