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两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却仍恶习难改,请托好友到内蒙古购买毒品运送至宁夏银川。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检察院以被告人张志东、丁克明涉嫌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7月,瘾君子张志东在与丁克明聊天过程中,得知丁克明在内蒙古包头市经营生意多年,人脉较广。因银川市各辖区对毒品严格管控,很难购买到毒品,他便请托丁克明到包头市购买毒品,然后运回银川。
7月7日,张志东向丁克明转账4000元。次日,丁克明乘火车抵达包头购买到毒品。其间,张志东电话联系丁克明,约定时间到银川火车站接货。后丁克明为躲避检查,辗转临河、乌海,于7月9日凌晨1时许回到银川,并将毒品藏匿在银川市西夏区某小区门口一辆面包车右后侧轮胎上,微信语音告知张志东毒品藏匿地点后,回家休息。
根据线索,民警在银川火车站将前来接站的张志东抓获,通过其与丁克明的微信聊天记录,查获毒品,并将丁克明抓获。经称量、鉴定,查获的毒品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11.74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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