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宾阳1月2日讯(通讯员 黄集德 赵秋美)宾阳两名男子吸引赌博人员以微信红包的形式参与投注,聚众赌博,并从中非法牟利,最终获刑罚。近日,宾阳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韦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被告人陆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宾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8月30日至11月25日,韦某某以自家住宅作为实施网络赌博活动的场所,通过他人有偿获得赌博网站的代理级别账号及密码,伙同被告人陆某某担任网站代理,通过手机在微信群上发送带有赌博性质的捕鱼游戏广告,吸引赌博人员以微信红包的形式参与投注,聚众赌博,并从中非法牟利。2016年12月1日,宾阳县公安局黎明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韦某某家住宅,将被告人韦某某、陆某某抓获,并当场搜缴手机11部、移到WiFi1个、笔记本电脑2台、记账本1本、银行卡5张等物品。经核查,截至2016年11月25日,被告人韦某某、陆某某接受赌博投注金额累计285165.24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某、陆某某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韦某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陆某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综上遂作出以上刑罚。
二被告人对该刑罚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该案件后,依法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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