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体律师、全部案件、全部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 darkblurbg

烟台再现"明明商" 母亲身陷传销儿子"卧底"查探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3-10-15
烟台福山市民小毛拨打96110反映,自己50岁的母亲最近像着了魔一样,逢人就宣传一个叫“明明商”的组织,说只要加入其中便可成为“会员”,再发展两名会
员便可“投4000块赚300万”。他调查发现,这个“明明商”就是一种类似传销的组织,全国多地有查处案例。今年2月,YMG记者曾到牟平卧底暗访过一帮“明明商”,后通报工商和公安部门将其查处。

    一妇女宁可离婚也要参加“明明商”

    小毛告诉记者,他母亲身陷“明明商”有几个月了,家里人最近才发现。

    “她为了拉会员已经开始找自家人了,这几天居然动员我和我爸加入,让我们拿出4000块钱。”小毛说,一开始他只是认为母亲被别人忽悠搞起了传销,但母亲告诉他,自己加入的是一个类似银行性质的组织“明明商”,叫“全民借助银行”,属于国家的一项富民计划,是一种新型的投资模式,每名会员只要投入4000块,再拉来两名会员,来年便可获得300万块钱。小毛一听这“台词”就知道太不靠谱了。

    “现在全家人都劝她她也不听,我爸都要跟她离婚了,可我妈是宁可离婚也要继续干下去。”小毛说。

    为了弄清母亲到底加入的是一个什么组织,小毛谎称愿意入会,跟母亲一块见到了“明明商”的负责人。

    “说的太玄乎了,他们说这是个和谐的组织,为了让所有人都富裕起来,不再有贫富差距,而且有国家领导人做后台支持,与世界性的金融组织都有合作。”小毛说,与以往传销包场地开大会不同,这个“明明商”从不集中宣传,最多是五六个人聚在一块汇报情况,十分隐蔽,而且没有产品,只靠一种“柏拉图”似的美好愿景向会员“借”钱,并许以高利,引得很多人上当受骗。

    “这样的事情有没有人管呢?”小毛昨天向记者求助。

    “明明商”是一种新型的传销模式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中国明明商”是一种新型的传销组织,他们的传销模式是:缴纳3990元入会后,要求培育下线二人,从入会第三个月开始,每月向会员返利2000元、500元、5000元、8000元等,保证两年以后连本带利获319万元。“中国明明商”不给加入者发放收据和任何产品,只发一张印有“中国全民借助银行”的银行卡和一套语言极其抽象的资料,如果加入,就被称为“环民”,发展下线成功,就被叫做“薪种”; 上线叫“根”, 下线叫“芽”,具有典型的传销特点。

    “参与明明商的绝大多数是中老年人,这一组织打着富民强国、利国利民的旗号来忽悠人,还杜撰出‘全民借助银行’,这对缺乏信息渠道的中老年人来说很难辨别真伪。”该知情人士如是说。

    据了解,国家商务部去年4月11日曾在网上回复关于“中国明明商”的邮件中写道:“我们从未听说过中国明明商这个机构,请谨慎。”

    YMG记者曾在牟平暗访过“明明商”

    今年2月,YMG记者纪殿国获悉有关线索后,曾卧底牟平“明明商”一处进行暗访,本报2月22日以《“交上4010块,两年能挣300来万”》为题报道了他的暗访情况,披露了牟平“中国明明商”打着组织筹建“中国全民借助银行”的幌子、以拉人头的方式办理所谓“全民借助银行卡”骗钱的行径。根据记者卧底的录音和视频等证据,牟平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会同牟平公安当天就将这一窝点查处。经烟台市工商局相关专家认定,这个窝点人员涉嫌诈骗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记者上网查询“明明商”,出现的几乎全是各地查处“明明商”非法传销组织的新闻。去年7月,河北邢台警方将位于邢台桥西区李村乡一民宅的“中国明明商”非法传销骗财窝点端掉,当场抓获非法传销骗财人员80余人,刑拘骨干分子13人,驱散非法传销人员60余名;去年12月, 江苏江阴云亭派出所捣毁了一个聚集在江阴的“明明商”窝点,并将主要组织者庄某等三人抓获,庄某等三人因涉嫌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被刑事拘留。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